【竞赛通知】关于举办第十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创新创效竞赛河北初赛的通知
日期:2023-08-31  发布人:信息工程系  浏览量:7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职业院校学生提升创新创效能力搭建平台,动员引领广大青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团结奋斗、建功立业,根据团中央工作提示,现将我省举办第十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创新创效竞赛河北初赛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大赛主题

踔厉奋发启新程   挺膺担当建新功

2、参赛对象

年龄在16至25周岁(含)之间(1998年7月1日后至2007年6月30日前出生),2023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各类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不包括有高职的本科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

3、竞赛方向

竞赛设中职组、高职组两个参赛组别,每个组别分别设置技术革新类、创意设计类、管理创新类3个竞赛方向。

4、赛事安排

1.学校反馈参赛回执。各中职、高职院校团委填写校级参赛回执(见附件2),并及时发送至团省委邮箱,该回执是获得大赛校级管理员账号的凭据。截止到9月5日。

2.参赛学生项目申报。各地市团委、各参赛院校团委积极动员并指导学生在通过振兴杯官网加入比赛、上传作品,名额不限。9月5日后不再接收首次申报作品,可以对作品进行修改。

3.校级审核。各校级管理员要及时审核本校作品,未经校级审核的作品无法参赛。如参赛学生所在院校未获得校级管理员账号,请及时联系团省委工作人员。

4.省级评审。团省委将于9月5日后组织评委对大赛官网通过校级审核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打分,并统筹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国决赛。

5.材料完善和纸质材料寄送。具体工作于省级评审结束后安排。

5、申报方向

创新创效竞赛设中职组、高职组两个参赛组别,每个组别分别设置技术革新类、创意设计类、管理创新类等3个竞赛方向。

(1)技术革新类作品主要展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革新、质量效率提升、技术提档升级等,重点考察参赛选手的创新意识、创效能力。

作品包括机械与控制类、信息技术类、生命科学类、能源化工类等4大类。机械与控制类包括机械、仪器仪表、交通、建筑等领域;信息技术类包括计算机、通讯、电子等领域;生命科学类包括生物、药学、医学、食品等领域;能源化工类包括能源、化工、生态、环保等领域。

参赛作品应包含革新优化方案的设计思路、理论依据、实验数据、效果验证报告、操作流程、注意事项、潜在问题分析、效益分析及其他内容。

(2)创意设计类作品主要展示小发明、小制作和创意设计金点子等,重点考察参赛选手的创意思维、动手能力。

作品包括科技发明制作类和工业设计类等2类。科技发明制作类按作品主要创新点所在学科领域,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生命科学、能源化工等。工业设计类按所属学科领域,分为建筑规划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艺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工艺产品设计等。

参赛作品应包含设计思路、理论依据、关键技术及创意创新点、主要技术指标、测试数据、效果验证及其他内容。

参赛选手应根据作品主要创新点确定所属学科专业,以接受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评审。超过上述学科专业领域的作品暂不接受申报。

(3)管理创新类作品主要展示管理过程中的过程控制、制度完善、流程优化、项目管理,重点考察参赛选手的系统思维、工程思维、管理水平。

参赛作品包括财经商贸类、金融保险类、文化教育类、机械控制类、交通运输类、邮电通讯类、社会服务类等领域。作品及其展示可采用文本、图表、图片、视频等形式。

参赛作品包含设计思路、过程优化、操作流程监视与测量、检验记录、效果验证报告、经济效益和职业素养提升评价分析报告、运行环境因素与风险管理方法、改进与完善机制及其他内容。

6、作品申报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须为2021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创新创效成果,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其作品的合作者不得超过2人,且均需符合参赛对象要求。

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需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均需符合参赛对象要求。申报集体作品的,以学科优势互补、专业结构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形式参赛,团队一般由3至6人组成,在申报时需对成员进行排序。

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作品。每个参赛作品只可选择一个竞赛方向参赛,不得兼报。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组别。每个参赛作品可配备1至2名指导教师。对于跨学校联合组队参赛的项目,需明确申报的主体学校。

(2)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如作品是在其他已有作品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改进,须在作品中加以说明。一旦发现且经核实确系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全国组委会将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和申报单位的评奖资格。

(3)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8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资料,参赛选手须自行把握技术和商业内容的公开程度,如发生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大赛组委会无关,由双方按法律程序解决。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可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7、有关要求

1.强化办赛实效。各地市团委、学校团委要按照大赛相关要求做好参赛动员、审核把关。要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在平台搭建、资源倾斜、荣誉奖励等方面为青年提供支持,不断提高选手参与度和获得感。

2.扩大赛事宣传。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大赛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报道竞赛中涌现出的创新型青年人才典型和他们的创新创效故事,示范带动更多青年对标先进、争创一流。

青发部联系人:何晓钰、张雅茹 0311-87903814

学少部联系人:刘沛泽 0311-87903819

大赛网站:www.zxbds.cn 电子邮箱:hexy2022@foxmail.com

附件:1.第十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创新创效竞赛河北院校参赛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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