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研究《关于在张家口高校组建成立 “国防后备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1-10-07  发布人:信息工程系  浏览量:1064

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

 

关于认真研究《关于在张家口高校组建成立

“国防后备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市直有关部门、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市委议军会议精神,市委组织都会同军分区起草了《关于在张家口高校组建成立“国防后备营”的实施意见》。按照卫东书记、静华都长指示批示要求,请你县区(单位)对照职责任务分工,认真思考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措施力求切实精准有力,高校还要注意听取大学生的意见。国庆节后,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县区、市直部门、高校的意见。此件收到后,第一时间呈党委(党组)书记审阅。

 

    联系人:赵晓晨联系电话:4074266 18631306680

 

                           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

                             2021103

 

 

 

关于在张家口高校组建成立“国防后备营”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议军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两往两退”改革要求,全面提高征兵工作质量,根据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推进全市党管武装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张家口高校组建成立“国防后备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习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兵役机关指导,教育部门参与、高校组织实施”的原则,在张家口高校组建成立“国防后备营”,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军事训练、技能比武、征兵宣传等活动,激励广大青年学子胸怀祖国、牢记使命、热爱国防、报效国家,全面提高军事政治素养和实战能力,激发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热情,为部队梯队式培养储备优秀兵员,为新时代军队建设和国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2110月开始,在河北北方学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张家口学院、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5所高校组建“国防后备营”,到2022年上半年达到“三高两主”目标,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建成国防教育主阵地、兵员征集主阵地,每年力争完成全市兵员征集任务的 60%以上

三、规模编制

1.组建形式。参照学生会设置,组建成立“国防后备营”,成员从在校大学生中择优选拔,主要以男性大学生为主,可造当吸收部分优秀女学生,注重选拔退役大学生作为骨干,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国防后备营”成员选拔工作在军分区指导下,由高校所在区人武部和高校武装部具体负贵,对有参军意愿的大学生参照入伍标准进行初检初考,初检初考双合格人员择优编入“国防后备营”。

2.组建规模。原则上,本科院校总规模500人,组建4个连,大学一年级至大学四年级各编1个连,每个连人数在100130人左右;专科院校总规模400人,组建3个连,大学一年级至大学三年级各编1个连,每个连人数在110140人左右。营长由高校武装部长担任,教导员由院()主任兼任,营部设在武装部。连排班骨干在品学兼优的学生中选定。各高校可根据学生数量,男女比例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国防后备营”规模和连队设置。

3.党组织设置。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各高校“国防后备营”以连为单位成立党支部,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等组织生活,增强大学生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国防后备营”大一、大二年级连队,可吸纳大三、大四年级退役大学生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或委员,保证每个连队都有党员、都有党组织在发挥作用。

四、主要任务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筑牢大学生思想政治根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青年一代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对党忠诚。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形式,依托人武部门和驻张部队,采取集中授课辅导、训练间隙宣讲等方式,讲解国家安全形势和军队建设情况,培养当代大学生爱国情怀和奉献精神。(责任单位: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

2.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把开展国防教育作为提升“国防后备营”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市国防教育办公室每年组织不少子2次国防教育专题辅导授课,各高校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红色景点或驻地部队参观见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普及国防知识,增强国防观念,营造热爱国防、奉献国家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

3.开展日常军事训练。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组织“国防后各营”开展日常军事训练,主要包括军姿、队列、体能等基本训练,以及军体拳,应急棍、刺杀操等拓展科目,提前掌握军事技能,了解军队和国防知识,体验部队生活。注重选拔优秀“国防后备营”成员担任军事教官,积极开展新生军训工作,增强国防意识,培养军事技能,为应征入伍打下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各高校)

4.开展集中军事训练。结合民兵训练和役前教育,开展“国防后备营”集中军事训练,集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体能。队列、轻武器射击、内务整理等,每学年开展1次,军分区负责制定训练计划,协调安排教练员,高校负责组织“国防后备营”成员参加训练,分期分批进行,每期7天,确保“国防后备营”成员全部轮训一遍。(责任单位: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各高校)

5,组织形式多样活动。在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国家公祭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大节假日举行大型升旗仪式,教育引导“国防后备营”成员铭记历史、砥砺前行,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定期组织“国防后备营”成员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一支具有较高军事素养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国防后备营”的活跃度,影响带动更多有志青年参军入伍。(责任单位: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高校)

6.举办军事体育运动会。把举办军事体育运动会作为实战训练和军事技能比武的有效方式,依托市民兵训练基地,每年举办1次全市大学生军事体育运动会,增强军事素养,提高军事技能,保证随时做好应征准备。军事运动会由军分区牵头举办,各高校选派优秀“国防后备营”成员参加。(责任单位: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

7.组织应急处突演练。适应校园安全需要,高校每季度组织“国防后备营”成员开展1次消防和应急处突演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培养维护校园安全中坚力量。(责任单位:各高校)

8.做好征兵工作宣讲。市征兵办公室组建征兵工作宣讲团,成员由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立功受奖、考学提干的现役大学生士兵组成,每年6月、12月到高校开展巡回宣讲,宣传征兵政策和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国防后备营”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积极参军入伍、报效国家。(责任单位:市征兵办公室、各高校)

五、优待措施

()入伍前优待措施

1.提高入党比例。把“国防后备营”成员纳入重点考察范围,高校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发展对象,专门用于“国防后备营”成员,全面提高"国防后备营"政治素养。(青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王委、各高校)

2.提高骨干比例。高校学生干部优先从“国阵后备营”成员中产生,比例不少于10%,把“国防后备营”建设成为培养地方和军队后备干部的摇篮。(责任单位:各高校)

3.配发制式服装。高校为“国防后备营”成员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夏装、冬装各一套,参加集体活动统一着装,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自信心,所需服装由军分区统一购置,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拨付军分区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军分区保障处,市财政局、各高校)

4.增加考评分值。将“国防后备营”成员参加军事训练、集体活动和日常表现等情况,纳入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增加相应分值,具体考评方式由高校自行确定。(责任单位:各高校)

()服役中优待措施

1.入伍奖励。在学校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由所在院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在校生应征入伍的奖励不少于1000元,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奖励不少于3000元,所需经费由各高校自行保障。(责任单位:各高校)

2.服役奖励。已经服役的大学生,由上等兵晋升下士或下士晋升中士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入伍前为在校生,服役期间转改军士的,每增加一期由所在院校给予1000元奖励;入伍前为毕业生的,每增加一期由批准入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予1000元奖励,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拨付相关县区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高校)

3.表彰奖励。在服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入伍前为在校生的,除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给予奖励外,所在学校按照《河北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助奖金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和《河北省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实施办法》((2018)-5)标准的50%,再实施奖励,所者经费由学校自行保障;入伍前为毕业生的,由批准入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以上2个文件标准的50%,再实施奖励,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拨付相关县区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高校)

()退伍后优待措施

1.落实安置政策。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军区司令部《关于抓好 2013-2014 年征兵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13)25)将我市(含县区)每年事业单位招聘人数的10%、市属国有企业招聘人数的10%计划单列,用于专项招聘从我市(含县区)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在河北省公务员四级联考中,应征地为河北省的符合招录范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高校)

2.提高学历等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入伍前为大学专科的,退伍后享受免试读本科待遇。(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

()征兵工作人员奖励措施

1.对高校的奖励。在年度征兵工作中,对超额完成全年征集任务的高校,给予一次性奖励。超额完成10%-20%的奖励5万元,超额完成20%-50%的奖励10万元,超额完成50%以上的奖励20万元。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拨付市征兵办公室,由市征兵办公室随省高校征兵工作奖励补助专项经费一同划拨至各高校。(责任单位:市征兵办公室,市财政局、各高校)

2.工作人员奖励。在年度征兵工作中,高校辅导员(班主任)每征集本校1名非本市户籍的大学毕业生入伍,给予500元征兵工作奖励;高校辅导员(班主任)每征集本校1名本市户籍的大学毕业生入伍,给予 300元征兵工作奖励。所需经费由市征兵办公室从本级征兵费列支,随省高校征兵工作奖励补助专项经费一同划拨至各高校。(责任单位:市征兵办公室,各高校)

3.支持评先评优。将教师(辅导员)完成年度征兵任务情况纳入学校评选优秀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相应分值,具体评价方式由高校自行确定。市征兵办每年评选3-5名优秀教师为“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责任单位:市征兵办公室、各高校)

六、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国防后备营”组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在高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高校武装部负责,高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高校武装部长是直接责任人,统筹做好“国防后备营”组建成立和开展活动等工作,把“国防后备营”建设成为搞好新生军训、开展国防教育和完成征兵任务的骨干力量。各高校武装部要单独设置,安排专人负责“国防后备营”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市委教育工委负责宏观指导、统筹协调,重点做好专科生退伍后免试升本等协调工作;市征兵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指导,指导高校“国防后备营”开展日常活动,统筹做好高校征兵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国防后备营”党组织建设以及开展组织生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优待工作;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相关经费。

3.严格考核奖惩。把征兵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国防后各营”成效的重要指标,当年未完成河北省赋予的大学生征集任务或从我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征集人数低于市级征集任务的高校,市委教育工委向省高校分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作为“未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事项”,分类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参与评选国防教育先进单位。

4.强化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栏,典型宣传、专题专访等方式,做好“国防后各营”宣传工作。注意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当兵光荣、尊崇军人”的社会氛围。

本实施意见为指导性文件,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组建成立“国防后备营”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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